近年来,随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广大中小股东利用网络投票渠道参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关权利的意识不断增强。据统计,网络投票自2004年底正式推出以来,截止2013年6月26日,深交所的1291家上市公司的5215次股东大会(或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网络投票,168.9653万人次参与投票,合计代表股份数1488.1329亿股,其中某些议案正是由于广大中小股东积极参与的网络投票被否决。从这一数据可见,网络投票为?;ぶ行」啥砭鋈ㄗ龀隽司薮蠊毕?。 而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只有大多数中小投资者参与了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作用才能充分显现,中小投资者才能真正拥有话语权。近期,有少数投资者在参与网络投票时遇到了一些疑问和困难,在此做出说明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炒题材、炒ST股一直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顽疾。长期以来,一些中小投资者盲目偏爱听“消息”、炒“题材股”、炒“垃圾股”,希望赚快钱、赚大钱,争先恐后地加入对各种“概念”的追涨杀跌队伍中,而忽视了“概念”背后的巨大风险。面对各种诱人的“概念”,投资者一定要认清本质,回归常识,理性投资。
为切实?;ね蹲收咛乇鹗侵行⊥蹲收叩暮戏ㄈㄒ?,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板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制定本指引。
中小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最常遇见的法律问题是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出现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等行为,或者大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资产重组时侵占小股东利益,贱卖或高买公司资产等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投资者如果有线索或证据,可以向证监部门进行举报。如果证监会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对其进行处罚,依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从已结案的东方电子、科龙、大庆联谊、银广夏案等来看,投资者都得到不错的赔偿。